当然,不是说冷门的东西就一定没机会,但是鼓励大家去做热门、需求旺盛的东西,肯定算不上是什么错误吧? 错误之2 作为一个内容产品,它的获利方式大概就3种,第一种叫做广告,第二种叫做电商,第三种叫做知识付费。电影、电视剧、网剧,都希望借助IP增强变现,然而越大的IP可能越不容易发挥出其全部价值。再次,就是创业者估值需要1000万美金,而投资者投资700万美金,在这个的情况下,创业者还是按照以前的规划进行实施,造成在规划的时间阶段不能按时完成早期规划,从而让投资人失望
投资如同战场,不仅竞争激烈,而且投资高手之间竞争,稍一不慎更是会败落,因此,在一线基金的激烈征战当中,伴随着鼎晖创投合伙人的离去,鼎晖创投也如流星般开始陨落,不再是创业者的荣誉——据一位连续创业者反映,在一堆投资机构当中,如果拿到TS的话,他们会最先放弃鼎晖投资,因为不是主流VC。
创业时技术、项目、产品和运营都做过的金志雄,有时也会纠结到底该选哪个职位:去了管理职位觉得高级研发也可以做,去了研发岗又觉得别的也可以做。
还有一些“惜败”的案例,评委的点评也十分精彩,尽管文章很长了,还是分享给大家: 案例:星巴克“用星说”: 蒋美兰:造就高度Action(O2O、业绩、平台关注、话题)且能保有品牌Branding的形象
第二个,在物流上,如何用更高效率、更低成本、更快速度,把东西送到用户手中是长期的竞争力。